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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9月,蕭山區審計局對我單位原董事長任期經濟責任履行情況進行了審計并出具了審計報告。我單位高度重視,專題研究審計提出的問題,并進行了積極的整改,現將整改情況公告如下:
一、關于運營管理方面問題的整改情況
采取的措施:一是已發文新出臺制訂了五項制度,其中包括建立了車輛管理制度;二是潘水站安置服務用房已通過五方驗收,正抓緊后續工作。
整改結果:已整改
二、關于財務管理方面問題的整改情況
采取的措施:一是已于相關平臺街道對接,要求抓緊征遷工作并及時申報使用征遷資金;二是已落實好征遷資金審計單位,并通知征遷屬地鎮、街及時整理征遷資料做好審計準備;三是原作在建工程支出的300萬元已轉在其他應收款,并已協調盡快收回;四是因合同糾紛的欠繳的房屋租金已作司法調解并已收繳。
整改結果:已整改
三、關于工程管理方面問題的整改情況
采取的措施:一是所有前期手續已完備;二是代建合同已在走合同簽訂的流程;三是在對產生質量問題的施工單位、監理單位進行處罰的基礎上,要求嚴格落實工程質量管理責任機制;四是支付材料價差已與施工單位簽訂了補充協議,完善了支付依據;五是因未及時調整增值稅率而超前支付的工程進度款已扣回190.42萬元。
整改結果:已整改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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