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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杭州市蕭山區審計局審計報告(蕭審報[2019]24號)中發現的相關問題,我公司高度重視,扎實做好審計問題的整改落實工作,現將整改結果公示如下:
一、三期工程施工進度緩慢,實際進度落后合同工期的問題。
整改結果:蕭山浦陽江治理工程三期前階段受前期政策處理影響,施工單位無法正常推進。2019年第四季度,在上級部門與屬地政府的支持下,前期政策處理速度明顯加快,除船廠、浙東引水、糧倉等個別問題外,其余基本完成交地。為此,施工單位也組織力量,全面鋪開,進度明顯加快。截止2020年10月底,一標已完成7021萬元,二標已完成14369萬元,分別占合同金額的70.5%和87%。下階段我公司將繼續積極與相關部門溝通聯系,爭取早日解決相關政策問題,確保工程盡快順利完成。
二、工程造價不實金額的問題。
整改結果:經跟蹤審計審核,對施工單位提交的結算價中不實金額進行了扣除;公司完善相關制度,加強內審工作,嚴格把關,細致審核,做好后續的工程結算控制。
三、造價咨詢單位履職不力,招標控制價清單存在嚴重漏項的問題。
整改結果:蕭山區財政局對審核單位做出停止有效期內的審價委托業務,并扣回該項目的審價費用的處理;鑒于我司要求編制清單時間較短的客觀原因,對編制清單的招標代理有限公司做出扣除一期四標60%代理費的處理,并要求招標代理有限公司認真吸取教訓,工程量清單編制過程中嚴格執行三級復核程序,保證清單編制的質量,避免類似事件的再次發生,確保后續工作的順利開展。
四、拆遷評估費支付不合理,個別拆遷合同內容不全的問題。
整改結果:招標文件編制時參照行業慣例,評估收費按不同項目分類收費,但招標文件中對如何收費分類不夠細致,以后需要改進,同時審計意見有助于控制費用,以后類似工程需綜合考慮。
前階段資料收集為保障拆遷進度,及時支付征遷預付款需要,因此資料收集不完整僅供參考。目前拆遷工作進入尾聲,我們將按檔案驗收要求對征遷資料加強審核,并更換不符合要求的資料。
五、代理招標文件審核不嚴格的問題。
整改結果:招標代理公司根據事實出具了情況說明,中標單位也對合同條例提出異議,并向我公司提出了要求簽訂補充合同的報告。公司向相關部門進行了匯報后,與中標單位簽訂了補充協議。
在后續的招投標工作中,我公司已要求招標代理單位在招標文件編制過程中仔細嚴謹,作為業主嚴格審核制度,確保招標文件和合同協議文字的嚴謹性,避免此類問題的發生。
六、已完工工程移交不及時的問題。
整改結果:針對綠化帶所產生的水費問題,我公司積極與施工單位、堤防管理單位溝通,根據相關單位意見,對沿線水管進行停水處理,期間的苗木養護工作根據招標文件規定由二期各施工單位負責。同時,涉及到已完工的沿線路燈、排灌站所產生電費,積極與鎮街溝通,盡快完成變壓器電費移交工作。
杭州蕭山浦陽江建設開發有限公司
2020年1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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