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杭州蕭山交通投資集團有限公司2022-2023年年度
公路、市政設計服務單位交易
更正公告
各投標單位:
1、貴單位發布的“杭州蕭山交通投資集團有限公司2022-2023年年度公路、市政設計服務單位交易(交易編號:XSQ-2022-0036)”交易文件中(1)P11頁“附錄3資格審查條件(主要人員最低要求)”中項目負責人的要求是“中級工程師,具有3年以上(含3年)公路設計工作經驗”。是否同時允許“中級工程師,具有3年以上(含3年)市政道路設計工作經驗”。
答:按交易文件執行,不予調整。
2、P24頁“響應人自2016年1月1日以來,在蕭山區內同類型設
計年度中標業績的,每個得2分,最高得8分。(提供中標通知書)”是否已包含自2016年1月1日以來,蕭山區內各鄉鎮、街道、平臺、國有企業等設計年度中標業績。
3、關于企業業績中,原文寫的是:響應人自2016年一月一日以來,在蕭山區內同類型設計年度中標業績的,每個得2分,最高得8分。(提供中標通知書),建議改成:響應人自2016年1月1日以來,在蕭山區內公路設計項目2個,每個得2分;道路、橋梁等項目各2個。每個得1分。最高得8分。(提供設計合同)
這樣設置業績分,跟資質條件可以掛鉤,否則按原來的設置條件,就一個入圍合同和中標通知書,哪怕入圍了,也不一定有具體的設計項目的。
4、交易文件第24頁,企業業績一欄的描述如下:“響應人自2016
年1月1日以來,在蕭山區內同類型設計年度中標業績的,每個得2分,最高得8分。(提供中標通知書)”在蕭山區內同類型設計年度中標業績的是否必須為包含公路及市政兩項內容。因此企業業績要求是否應該更改為:響應人自2016年1月1日以來,在蕭山區內同類型設計年度成交或中標業績,同一個年度成交或中標業績必須同時包含公路和市政兩項內容,否則不得分。每個業績得2分,最高得8分。(提供成交或中標通知書,原件備查)。
答:以上2、3、4點針對業績評分內容疑問,部分予以調整,交易文件第三章評標辦法中企業業績評分項修改為:“響應人自2016年1月1日以來,在蕭山區內同類型設計年度中標業績的,每個得2分,最高得8分。(注:1、提供中標通知書或合同;2、蕭山區內包括蕭山區內各鄉鎮、街道、平臺、國有企業年度中標業績3、同類型設計
年度業績指同一業績同時包含公路和市政兩項內容)”。
5、其余按原交易文件不變。
杭州蕭山交通投資集團有限公司
杭州博望建設工程招標投標代理有限公司
2022年2月28日
|